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疫情防控不容松懈,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来院就诊的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门诊患者须知
1.我院为口腔专科医院,无发热门诊,若您有发热、咳嗽、咽痛、流涕、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腹痛、结膜炎、皮疹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请先到发热门诊进行筛查,排除新冠肺炎后凭相关病历和核酸检测报告就诊。
2.我院实行预约挂号,分时段就诊,为节约来院就诊的时间成本,减少人员聚集,非急诊患者请尽量预约就诊。
3.我院现执行三级预检分诊制度,严格实名就诊,请患者和家属携带身份证及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出示“健康山东”绿色电子健康通行码,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流行病学史询问和预检分诊,非绿码者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请暂缓就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人员,就诊前请提供入济前48小时或入济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请来院就诊患者和家属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按照地面标识要求,候诊、排队时与他人保持一米的距离,配合医务人员的引导。
5.使用后的口罩,请丢弃在黄色医疗废物桶内。
6.门急诊患者,尽量减少陪同人员,除未成年人、老年人和特殊需求患者外,一般成年患者不建议陪人陪同。除特殊情况外,诊疗过程中陪人一律在诊室外等候。
二、住院患者须知
1.患者无发热及呼吸道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14天内无疫情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接触史,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收入院,请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入院知情同意书》。
2.我院执行“禁止探视”的规定,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谢绝一切探视。
3.我院执行一患一陪护,陪护人员须身体健康、无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凭“陪护证”进入病区。
4.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外出,须配合医务人员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及应检尽检规定,不串病房、不乱走动,不聚集,正确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严格做好自我防护。
为了您和您身边所有人的健康安全,请您注意以上提示,感谢您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0531-88382056
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