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学校文件“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21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精神(https://www.grad.sdu.edu.cn/info/1164/16852.htm),对相关工作进行如下安排和说明,请研究生认真研读,按时进行申报:
一、奖项及名额
1.学业奖学金:全体研究生
2.国家奖学金:博士1人,硕士4人
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7人
4.校长奖学金推荐:硕士1人,博士1人
二、评审要求:
1.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在学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2)“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及签订非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比;(3)“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签订在职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比;(4)“科研经费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导师全额承担;(5)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国际学生可参与校长奖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比,培养单位应参照现有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相关类别研究生校长奖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
2.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第三学年至毕业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3.研究生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6)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4.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需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选择作者位次“共同第一”,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该成果是否已申请过奖学金。
5.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备注”栏中注明每篇文章字数(英文文章注明单词数)。
三、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流程及初步时间安排:
1、申报者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填写《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
表》(附件1)、成绩单(无必修课的同学在提供相关证明)连同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有封皮、文章当前页、目录页)于10月12日下午17点前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将《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用于后期评审,请大家务必填写)电子版发至邮箱kqxuegongban@sdu.edu.cn.邮件请命名为“班级-姓名-申请奖项”。
2、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12日下午17点前将《口腔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3)及《口腔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附件4)发至kqxuegongban@sdu.edu.cn。
3、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采取答辩评审的办法,具体时间再通知。4、评审结束后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后续通知相关同学)
5、学业奖学金按《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以各班为单位组织评审。
特别说明:
1、本次评奖学校规定“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国际学生可参与校长奖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比”,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注意。
2、学业奖学金的成果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其他社会奖学金重复使用。科研成果界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之前。
口腔医学院
2021年10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