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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6     作者:王红春      点击:

各有关科室: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联合基金相关协议规定,现就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联合基金是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其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协议执行。

二、资助计划

本次联合基金项目主要包括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智慧计算联合基金(简称“智慧计算联合基金”)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氟硅材料联合基金(简称“氟硅材料联合基金”)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量子科学联合基金(简称“量子科学联合基金”)项目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肿瘤防治联合基金(简称“肿瘤防治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为该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在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2. 项目申请人有2项(含)以上山东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已申报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报,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联合基金课题。

3. 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规定,不具备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条件的不得申报。

4. 智慧计算联合基金和氟硅材料联合基金项目指南面向全国发布,省外单位申报需联合省内注册单位作为依托单位进行申报。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 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在线填报,使用注册单位分配的个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审核推荐程序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 项目申报人网上填报提交时间为202010169:002020102417:00,逾期填报无效。

3. 二级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102517:00,逾期审核提交无效。

请项目申报人、二级单位合理安排项目申报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

五、注意事项

1.项目执行期限:执行开始时间为202111日,截止时间按附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中要求执行期限计算。

2.项目申报人及组成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务必填写具体职称(如教授、副教授、讲师或研究员、副研究员等)。

3.依托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山东大学,邮政编码:250100,详细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联系人:孙乐军,联系电话:88361855,手机号:可填写申报本人的,电子信箱:sdsjh@sdu.edu.cn

4.此次申报无须上传合作协议,获得立项填报任务书时再附合作协议。

六、联系方式

口腔医学院科研办

联系人:王红春

联系电话:88382979

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孙乐军

联系电话:88361855

技术支持电话:66777094



附件下载:附件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智慧计算联合基金项目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氟硅材料联合基金项目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3.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量子科学联合基金项目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肿瘤防治联合基金项目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5.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