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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口腔医院青年科研基金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2     作者:王红春      点击:

为更好的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及一流学科”建设,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落实学院“十三五”规划,提高科研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鼓励更多的青年教师逐步参与和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的重大科研项目并争创造优异成绩,特设立“山东大学口腔医院青年科研基金”。

一、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学术思想比较活跃,有创新精神,有培养前途;

2.对所申请的课题具有充分的资料准备或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3.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4.申请者只能申请或在研项目一项,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参加研究的项目数不超过两项;

5.从未获得过厅级以上面上课题资助者,或已获得省厅级课题立项但没有获得资助经费者

6.已获得本基金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已获得其他部门资助的同一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优先资助下列项目

1.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符合医院发展计划要求的基础、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课题。

2.跨学科、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项目。

3.为争取山东省和国家级课题做准备的预研项目。

4.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申报的项目。

5. 已获得省厅级课题立项但没有获得资助经费者。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立项经费及项目数: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经费,一般每项不超过5.0万元。每年资助不高于5项研究课题。

2、项目类型:为了鼓励大家从事临床研究,本次立项的5个项目中设立1个临床研究项目。

3、研究期限:时间不超过2年。

4、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和答辩PPT。答辩PPT提纲:立项依据、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研究基础、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

5、申报截止时间:科研基金申请者在 2020921日前将山东大学口腔医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到科研办A507公室,申请书电子版以及答辩PPT发送至科研办邮箱kqky@sdu.edu.cn。

6、答辩评审时间2020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其它事项:查看附件1《山东大学口腔医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四、项目评审方式

由科研办负责组织申请项目的形式审查,对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院科研基金范围的项目进行初筛。审核合格者进入后续的评审环节。项目负责人PPT形式进行汇报答辩,每个项目答辩时间7分钟,答辩人陈述5分钟,提问2分钟。评审专家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打分,根据评分排序。项目评审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正式下发立项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红春

电话:88382979

地址:口腔医院科研办A507办公室


附件1:山东大学口腔医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2:山东大学口腔医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202092日

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科研办


附件下载:附件1:山东大学口腔医院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2:山东大学口腔医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