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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2     作者:王艳      点击: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鲁科字〔2019〕4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报

所有未结题山东省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填写各执行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nsf )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年度进展报告可全年提交。

二、结题报告填报

所有拟结题山东省基金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nsf )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无须提交纸质材料,经学院、依托单位、主管部门依次审核后提交。为深化基础研究领域“放管服”改革,本年度结题验收实行全年开放提报验收材料,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分批次组织结题验收评审。

三、其他事项

(一)填报时间:2020年1月20日9:00至11月30日17:00。

(二)经费决算。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结题报告内,否则不予受理。

(三)论文、专著等项目取得的成果需为已公开发表且标注本基金项目资助的相关成果,其影印件作为支撑材料附在结题报告中提报。

(四)科技报告。根据《关于开展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篇数的要求登陆科技报告采集加工系统(http://cloud.sdstc.gov.cn/streport/)提交科技报告,未约定的提交最终报告。

四、特别提示:

(一)关于经费决算:提交结题报告前,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财务系统,自行查询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填写从山东省云平台系统下载的与项目立项年度相对应的《资助项目财务决算表》。决算表中的项目编号为项目批准号,批准资助总金额、经费支出合计与结余必须如实填写(注意金额单位的统一),打印决算表后到明德楼C206科研财务科/趵突泉校区综合科研楼234室核实盖章、明德楼A517审计部审核盖章,最后到明德楼A327校办在“单位名称(公章)”处盖山东大学公章,盖章后的财务决算表上传至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结题报告内,否则省基金委不予受理结题。

(二)标志性科研成果:如实列举本项目研究工作与水平的标志性成果,如果标志性成果为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需将文章的全文或专著的首页及标注基金项目资助号(用标记笔标明)页扫描成图片导入到结题报告正文中的标志性科研成果清单的下方,与结题报告统一在系统中上传。

(三)如果本次为延期结题的项目,请一定说明延期结题的原因。

(四)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结题报告,以免因为有在研项目影响2020年度的申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口院科研办联系电话:88382979   联系人:王艳 王红春

科研院联系电话:88361855          联系人:孙乐军

技术支持:66777094

科技报告咨询电话:66777337,66777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