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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项目立项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5     作者:王艳      点击:

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第一批)已下达,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开展资助项目立项任务书的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项目(见附件)立项任务书须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提交和审核。项目承担人在线填写提交立项任务书,依次由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进行审核后,在线提交至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立项任务书网上填报、审核时间为5月6日9:00—5月26日16:00待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承担人通过系统导出立项任务书,请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确保系统内的电子信息跟打印表格内容一致),项目承担人及项目组成员签字后交各单位科研秘书处,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9年5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明德楼B406室,科研院地方项目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加盖山东大学公章报送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

2.严格做好立项资助的经费预算工作,填写时请按照立项资助额度根据研究计划合理制订预算,保证经费专款专用,预算表中的科目有预算经费支出的,请务必在备注一栏中加以说明,科目中的其他费用尽量归并到相应科目,外协费的转出需要与外协单位签订合同。资助经费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部分,间接经费比例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71号)及《山东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山大财字[2016]64号文件执行,间接费用核定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20%。

间接经费执行标准请按以下公式计算:

批准经费=直接经费+间接经费;间接经费=((批准经费-设备购置费)*20%)/1.2

间接经费填写说明:

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消耗: 间接经费-管理费-绩效支出;管理费:占间接经费比例40%(最高不得超过2万);绩效支出:占间接经费比例50% 。

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书的签订工作,确保立项项目经费顺利拨付。

联系电话:61855

附件:2019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