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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院2023年博士“申请-考核”招生考核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6     点击:

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及齐鲁医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3年口腔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拟采用线下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申请材料

已按前期通知要求收取。

三、招生计划

前期通知已公布。

四、考核程序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核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材料提交截止后口腔医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者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取消后续进程。

2.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成绩按百分制)。按照学生报考情况与材料审核成绩,结合学院及团队招生计划,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原则上参加考核人数应不超过申请-考核招生计划的200%。

3.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学术道德

进入考核的考生提前准备10分钟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①本人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②简单介绍拟从事研究领域前沿进展;③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计划和预期成果等。

学院考核专家组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参加考核人员名单等随后将在口腔医学院网站公布,请关注后续通知。进入考核的考生按每生200元收取考核费用,收费方式另行通知。

录取成绩由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组成。录取成绩=(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2*40%+综合素质考核*6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学院会在考核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

1.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本院的招生计划、考核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曹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82971

口腔医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