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新闻公告

健康热线

0531-88382056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4     作者:王艳      点击:

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要求,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规定,现就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项目类别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山东大学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

2、项目申请人仅限申报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根据《省科技计划限项申报规定》,有2项及以上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规定,不具备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条件的不得申报。

4、连续两年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云平台申报系统自动限制)。

()项目类别及具体要求

省自然基金按照“聚焦前沿,鼓励探索,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的思路,坚持自愿申请、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原则,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按照突出原创(01)、聚焦前沿、需求牵引、交叉融通等不同的科学问题属性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成果转化研究等科技创新活动。

1、青年基金。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桶金”作用,支持3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2020年度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

具体要求: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11日后出生),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11日后出生),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在《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见附件2)发布之日后(2020812日)来鲁创新创业的,须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面上项目。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瞄准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2020年度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

具体要求: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简称“省优青”)。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经取得较好成绩、发展潜力较大的38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为培育有望冲击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国家优青及其他更高层次人才做储备。2020年度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

具体要求: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1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11日后出生),在《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之日后(2020812日)申请国家优青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省自然科学优秀青年、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不得申报。

4、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简称“省杰青”)。支持40周岁以下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资助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2020年度该类立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项。

具体要求: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从事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后出生),在《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布之日后(2020812日)申请国家杰青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申请人,须提交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获得者不得申报。省优青获得者在项目执行期的第一、二年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报人、各单位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查推荐。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项目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 )在线填报,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

2、项目申请人请于2021218 9:00202122516:00网上提交申报书22517:00前,集中将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报送至学院科研办A507办公室审核。

3、齐鲁医学院对报送的纸质申报书集中审核,并于3月3日16:00前返还各单位,通过形式审核的申报书,请二级单位在云平台系统中及时审核通过,如果申报书没有通过形式审核,请申请人按要求将修改后的申报书及时上传,二级单位务必于3516:00前审核通过,逾期将无法填报及修改。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对二级单位在云平台系统中审核通过的申报书不再另行审核,直接上报。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申报,并请各单位及时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

4云平台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18,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参考申报书模板(见附件45)准备,最终申报以系统填报为准。

三、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申报书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按照要求填报。(具体事项见附件6

2、务必注意:涉及科研伦理项目,请申请人在222日前,将伦理审查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462468724@qq.com,纸质版一份交到C503办公室,伦理审查相关表格见附件7。

四、联系方式

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直接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31-6677709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业务咨询电话:0531-6677720466777035未尽事宜,申请人可咨询校科研院地方项目办或各单位科研处。

口腔医学院科研办联系人:王艳、王红春

电话:0531-88382979

邮箱:kqky@sdu.edu.cn

科研院地方项目办联系人:孙乐军 马晓晓

电话:0531-88361855

邮箱:sdsjh@sdu.edu.cn

齐鲁医学院科研与国际交流办公室联系人:沈红

电话:0531-88381089

邮箱:yxbky@sdu.edu.cn


附件:

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2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

3、推荐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第一批)汇总表

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

5、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优秀青年基金申报书

6、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7、伦理审查相关表格



附件下载: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

附件下载:2、关于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下载:3、2021年度推荐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第一批)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下载: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docx】已下载

附件下载:5、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或优秀青年基金申报书.docx】已下载

附件下载:6、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docx】已下载

附件下载:7:伦理审查相关表格.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