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院可回收物处置工作,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可回收物处置服务
二、项目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44-1号
三、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回收处置我院纸皮类、金属类等非医疗可回收物,如废弃的纸张、纸质外包装物等,要求回收物品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处理,确保报废资料不外泄。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资质。
五、服务要求:
1.对回收物的处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环保及消防等要求和规定,如果供应商违约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纸皮等废品定期清运,具体以采购人的需求为准;
3.每次回收,供应商开具收购清单、重量称量,双方人员签名确认,禁止回收采购人的所有医疗废物;
4.供应商工作人员须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
5.供应商必须保证按约定的时间、周期按时回收、运走采购人产生的可回收物,不得造成可回收废物库存过多,造成积压,运走前须按相关规定对废旧纸箱、药盒作毁形处理;
6.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须做好职业卫生健康的自我防护工作,并确保院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7.供应商需配置负责外运处置所需的人力、运输工具、包装袋等。
六、询价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4月14日17:00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82349
七、报价文件:
报名时须将服务报价单、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电子版相关资料加盖公章,以JPG或者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dkqhqb@sd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名称+可回收物处置服务”。
八、其他事项:
1.服务商应保证报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采购人将根据服务商的报价文件,按照业绩、价格、服务等因素综合评定,确定服务商,并予以公示;
3.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