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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第一批)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0     作者:王艳      点击:

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第一批)任务书填报系统已经开放,请各项目承担人尽快完成网上填报,填报截止时间至2021年1月6日。为加快审核进度,请各单位注意审核把关(间接经费比例、课题组成员等),网上填报任务书依次由各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各级审核通过后,承担人通过系统导出任务书,正反面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项目承担人及项目组成员签字后交各单位科研秘书处,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月5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办A507,后续科研办统一报送学校。

经费填写注意事项:

一、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的通知》(http://czt.shandong.gov.cn/art/2020/5/11/art_10563_9114791.html)要求,自2020年起省级财政资助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经费纳入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此类别项目在系统中无需填写经费预算,经费执行参照我校《山东大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山大财字【2020】8号)文件(http://oatest.sdu.edu.cn/r/w?cmd=API_CLIENT_REPORT_FORM_OPENPAGE&formDefId=1c3fe903-8921-40fd-812c-a4460ff9234a&bindId=108df0d7-ff96-403e-9081-c10db994ec81)。

二、面上项目的经费预算仍然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19/7/29/art_103585_7749027.html)执行,根据立项资助总经费制订预算,预算表中的科目有预算经费支出的,务必在备注一栏中加以说明,科目中的其他费用尽量归并到相应科目。总经费包括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部分。

(一)间接经费不超过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的30%,管理费为项目总经费的5%(即5000元);

间接经费=(项目总经费-设备购置费)*30%/(1+30%)

间接经费中的管理费=项目总经费*5%(即5000元)

间接经费中的绩效支出=间接经费*50%

间接经费中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汽暖消耗=间接经费-管理费-绩效支出

直接经费=项目总经费-间接经费

(二)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支出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预算10%的,不需要编制测算依据,超过10%的,按照分类填写必要的测算依据;

请各位老师及时核实立项项目信息,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任务书的签订工作,确保立项项目经费顺利拨付。

联系电话:88382979

附件:2020年度口腔医学院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批立项清单


附件下载: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第一批)清单-口腔.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