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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0     作者:王艳      点击: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本次山东省科技奖提名工作适用于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

(一)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具有《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的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3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与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提名专家不能作为本年度任何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1、山东省自然科学奖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下同):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奖第一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人可联合提名1个项目。

2、山东省技术发明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两院院士:每人可提名1个项目。

2)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及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3人可联合提名1个项目。

3、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两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者:每人可提名1人。

为山东省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科技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家提名,参照以上规定执行,由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请。

(二)单位提名

1、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2、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提名数量不限。请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且对华友好的外国人。

三、提名要求

(一)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应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11/8/3/art_13404_7506354.html)以及《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有关要求。涉密项目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

(二)提名单位、专家的基本要求

提名单位、专家承担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主体责任,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科技厅将在各公示环节公示提名项目(人选)及其提名单位、专家有关信息,建立提名单位、专家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四、提名申请

1、专家提名:我校拟采用专家提名方式的项目,请联系责任提名专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专家提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11116时。

2、单位提名:山东大学作为提名单位,负责山东大学和山东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除外)的提名工作。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具备提名资格,负责本院的提名工作。

五、提名工作安排

1、公示要求

提名的项目和人选应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我校拟定于2021118日至22日进行公示项目合作单位和非山东大学完成人所在单位的公示建议同期进行,并报送公示结果扫描件。

2、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学科分类名称”请慎重、准确选择,此项作为评审分组和选取专家的依据,请根据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通用项目自2021112日起可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从省科技厅网站登录),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公共安全类项目不得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名。

提名号和登录口令的发放见后续通知,请申报人先按照附件3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做好提名书的准备工作。

3、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告知承诺制,在项目提名阶段,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只需在线填写并提交提名书,形式审查、网络评审阶段实行无纸化评审,会评时再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盖章提名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我校将按照科技厅的要求,对提名项目进行严格把关,按要求做好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省科技厅对提名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不真实、不完整的项目,将取消后续评审资格,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4、提名时间要求

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为20212516时。

六、为省奖申报和评审期间进行快捷的信息发布和交流,科技成果中心建立了“山大2021省奖”交流qq群(616854469),每个申报项目必须加群,未尽事宜和后续工作的相关通知将全部通过该群发布。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奖种+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本人姓名”。

七、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中心

联系人: 周敬馨

联系电话:88369965

邮箱:kjccgk@sdu.edu.cn

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409


附件下载:附件1.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docx】已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2. 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3. 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