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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会诊】远程会诊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24-06-25     点击:

一、目的

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联盟成员单位的口腔疾病诊疗能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山东省口腔医院利用远程会诊平台,使医生可以及时获取异地患者的病史信息、检查报告和各种影像资料,进行会诊分析并做出病情诊断,最终确定患者的治疗方案。远程会诊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和费用,从而降低医疗成本,同时提升服务水平。

二、会诊要求

会诊双方应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远程会诊管理工作。其职能包括:信息接收、分检、分流、会诊专家团、会诊记录、会诊档案管理、会诊回访等。

会诊双方单位远程会诊室,应使用功能俱全、性能良好的远程会诊设备,保证会诊的效果准确。

三、会诊流程

(一)会诊前准备

1.邀请会诊医师提交患者资料(含患者基本信息、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影像报告、病理报告等)、邀请会诊医师联系方式及受邀会诊的专科信息(或受邀会诊医师信息)至本单位远程会诊管理部门;

2.远程会诊管理部门审核邀请会诊医师提交的会诊信息,然后提交至山东省口腔医院医务部;

3.山东省口腔医院医务部审核申请机构提交的会诊信息,并将患者信息分发至受邀会诊科室,与受邀会诊医师约定会诊时间后反馈至邀请会诊机构;

4.邀请会诊机构收到反馈信息后,及时通知邀请会诊医师准备相关会诊事宜;

5.邀请会诊医师通知患者会诊时间及注意事项;

(二)进行会诊

1.会诊双方在会诊前30分钟进入会诊会议室,检查视频、音频是否正常。

2.会诊开始,邀请会诊医师简要介绍患者病情特点、辅助检查结果和治疗经过。(必要时可请患者回避)

3.受邀会诊医师向邀请会诊医师询问病情,并做出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

4.受邀会诊医师解答邀请会诊医师提问。

5.患者与受邀会诊医师进行交流(一般5-10分钟)。

(三)会诊结束

1.邀请会诊机构梳理会诊意见,形成会诊意见书,交由受邀会诊医师审核。

2.受邀会诊审核、修订会诊意见书后,形成最终意见,签名盖章后反馈至邀请会诊单位。

3.会诊双方整理会诊资料,形成档案。

四、注意事项

(一)应邀请具有公信度较高的会诊医师。

(二)会诊时间一般为30分诊,若患者在现场,可预留5-10分钟为受邀会诊医师与患者的交流时间。

(三)邀请会诊医师务必全程参加会诊。

(四)有关技术问题,请技术人员参加随时解决。

(五)会诊病情摘要书写要规范,并有医师签名。

(六)邀请会诊医师汇报病情时,要求语言准确、简洁,使用相应的医疗术语。

(七)为确保会诊效果,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镜头拍摄区域,手机调成静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