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室:
根据《关于推荐202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科技委〔2020〕4号),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近期将组织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2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我校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可推荐项目不超过3项。
2.第七届科技委委员和学部委员每人可推荐1项,不占用被推荐人所在组织推荐单位名额。推荐人均需填写亲笔签名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七届科技委委员、学部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所推荐项目方为有效。《推荐表》直接报被推荐人所在的组织推荐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由该部门通知被推荐人,按程序组织申报,并将《推荐表》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3.有意向申报的科研人员,可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2份。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10月22日前报送至科研办A5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qky@sdu.edu.cn。
4.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校内遴选推荐方式。通过遴选(不包括委员推荐项目)并经校内公示后,确定推荐项目名单。经学校推荐的项目将按要求进行网络申报,届时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与项目负责人联系,通知后续事宜。
三、联系方式
口腔医学院科研办
联系人:王红春
联系电话:88382979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中心
联系人:周敬馨
联系电话:88369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