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山东省口腔组织再生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规章》的要求,请各课题负责人根据项目执行阶段向重点实验室报送年度进展报告或者结题报告。课题负责人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或未按时完成计划任务进度,重点实验室将终止经费的报销。
请各课题负责人将研究进展年度报告或者结题报告按模板填写,于12月31日前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需签字盖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办邮箱kqky@sdu.edu.cn,纸质版交至科研办507办公室。未尽事项,请联系口腔医学院科研办公室。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44-1号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科研办507办公室
联系人:王艳、王红春
联系电话:0531-88382979
Email: kqky@sdu.edu.cn
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办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