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山东省口腔疾病重点实验室(筹)科学研究的发展,推进学科交叉与交流,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研究,形成开放、交流的学术风气,深化实验室的科学研究方向,提升实验室的创新能力,山东省口腔疾病重点实验室(筹)特设立开放课题,择优资助从事口腔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国内外研究人员,现发布申报指南如下:
一、资助范围
开放课题优先资助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三年内可取得成果的研究项目。主要资助的研究方向如下:
1.硬组织缺损发生及改建机制
2.口腔组织修复再生
3.口腔微生态与相关疾病
二、研究年限
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三、资助科研经费
本次开放课题设立一等资助和二等资助,其中一等资助额度6万元/项;二等资助额度4万元/项。
四、申请条件
1、开放课题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已获得博士学位;
(2)非本院在职人员(外单位正式职工);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次申报优先资助未获得过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的申请者,每位申请者原则上受资助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5)开放课题任务期内不得二次申报,结题后可再次申报;申报项目强调原创性且未获得其他任何渠道的立项资助;
(6)具有良好的相关研究基础。
2、申请者需与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在职人员联合申请,院内合作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在职科研人员;
(2)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在职科研人员。
五、项目结题要求
1、发表论文需与承担课题相关,署名需符合学院(医院)最新的论文署名规范,还需在论文中注明得到开放课题资助,并标注项目编号。如未按以上要求进行署名和标注,则项目按未达到结题要求处理。
2、一等资助项目结题须发表中科院2区及以上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或山东大学核心B类以上专业杂志研究论文2篇(至少1篇为山东大学核心A类专业杂志研究论文),或联合我院合作者以我院为依托单位获批省部级项目且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二等资助项目结题须发表中科院3区及以上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或山东大学核心B类专业杂志研究论文2篇,或联合我院合作者以我院为依托单位获批省部级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文章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院内合作者为文章的通讯作者。
3、不能按期达到结题要求者,山东省口腔疾病重点实验室(筹)有权终止课题、不再予以费用报销。
六、项目管理规章
见附件1:《山东省口腔疾病重点实验室(筹)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七、申请程序
1、申请书模板格式见附件2。
2、申请书正文后附课题负责人的身份证、最高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最近五年发表论文全文。
3、应有一名本实验室的研究人员作为其合作者,并附合作者签字的同意书(曾作为合作者指导本实验室开放课题,但项目获批后一年内未启动,暂停合作者资格一年)。
4、在2024年12月30日12:00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交到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到口腔医院科研与发展规划部,并将电子版发至kqky@s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5、申请书必须所在单位知情同意,须所在单位法人签字及盖章。
八、审批程序
1、开放课题的评审,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山东省口腔疾病重点实验室(筹)组织专家评审排序决定资助等级,最后由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
2、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科研与发展规划部负责开放课题的申请受理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书》填写不合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
(2)不符合资助范围。
3、评审结果由重点实验室主任签发,由科研与发展规划部通知申请者。获得资助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科研与发展规划部提交课题任务书。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44-1号山东大学口腔医院科研与发展规划部A516办公室
联系人:王艳、王红春
联系电话:0531-88382979
邮箱:kqky@sdu.edu.cn
十、附件
附件1:山东省口腔疾病重点实验室(筹)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2:山东省口腔疾病重点实验室(筹)开放课题申请书
山东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院)
山东省口腔疾病重点实验室(筹)
2024年12月9日